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金罚决字〔2024〕8号)、(红金罚决字〔2024〕9号),对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财务会计数据披露不完整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同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
发现问题后,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谈话。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本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