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1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向上海农商银行现金分红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金额102万元,上季末资本净额7358.79,占比1.38%,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由本行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又因回避原则而无法召开股东大会,故仍提交董事会审议,由关联董事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声明。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对普通股按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2023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向上海农商银行现金分红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农商银行按股本金4%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02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39%,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韩荣锋董事长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向上海农商银行现金分红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商银行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93473149。营业范围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金融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鉴于上海农商银行持有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对普通股按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