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

首页> 关于我们

区县动态

省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建水召开

发布时间:2016-12-16来源:建水县政府网作者:王宝剑 王宇帆浏览字体:[      ]

12月6日至7日,省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建水召开,会议总结了省十二届人大民族立法工作,研究今后5年的民族立法规划,推进民族立法科学化,促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雄、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州委书记姚国华、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大立法力度,积极建立民族法规体系、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探索开展单行条例点评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

会议要求,全省的民族立法工作,要坚持在探索和实践中形成的好方法、好经验、好原则,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重视立法的科学规划、始终注重提高民族立法的质量,不断完善民族立法机制。

会议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深化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需要、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需要、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需要“三个认识”,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依法立法、坚持突出民族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民主立法、坚持立法协商“七个坚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和立法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全省民族立法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委书记姚国华致辞,近年来,红河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力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开放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长期以来,红河州坚持将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红河州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学习和借鉴各州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探索新时期民族立法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为我州科学发展、奋力跨越,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会议期间,全省16个州(市)、29个民族自治县与会人员深入建水考察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燕子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制定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落实情况。全省8个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州(市)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网站声明|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2012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06030408号-2 服务热线:4009962999 网站支持IPV6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