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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建水县“四个聚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9来源: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浏览字体:[      ]

  近年来,建水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全县民族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汉、彝、回、哈尼、傣、苗等多个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汉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各民族和谐共处,犹如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聚焦宣传教育,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团结动员全县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广泛参与,实施“三大工程”,建立“两项机制”,共同创建团结进步美丽建水。一是一把手亲自抓。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统筹联动推进。将党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推动政策、项目、工程共同实施,共同推进,“十二进”牵头单位做好各示范点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三是群众广泛参与。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全县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来,不断增强“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共同谱写建水民族团结进步、振兴崛起新篇章。

  聚焦典型带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近年来,建水县始终坚持培育品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找准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和具体实践。截至今年6月,建水县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单位24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400户。命名231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20户示范家庭。2021年,建水县被命名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前正积极推荐上报3个第四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2个第四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水正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精准性和覆盖面,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聚焦补齐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持续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项目建设,全力发展民族文化经济。今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从基础设施、产业培植等各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累计协调争取资金500万元对盘江乡、曲江镇等8个乡镇部分少数民族聚集区域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争取文化项目资金20万元对普雄乡彝族花灯进行抢救与保护。多年来,示范项目的投入不仅改善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优化了产业结构,增强了发展动力,提高了生活水平,还辐射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示范村及周边地区的土地流转,产业带的形成,路网、水网建设不断完善,使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聚焦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着力构建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环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制度先行,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帮助解决经商办照、子女入学等经营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各民族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爱,真心把管理部门当成自己的“娘家人”。注重协调联动,全县多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积极搭建平台,举办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端午节包粽子、彩色周末汇演、丰收节庆典等活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亲相爱。
  目前,建水县以争创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民族工作迈向了新台阶,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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